法庭周二获悉,一名醉酒的驾车者在赶上学校的途中被警察追赶,时速高达140公里/小时,迫使汽车驶离道路。
30岁的杰森·罗伯特·兰普顿(Jason Robert Rampton)因在布里斯班地方法院承认一项危险驾驶加重罪名而被判入狱33个月。
Garry Forno法官宣判的判决包括针对先前的一次道路愤怒事件重新启用15个月的缓刑。
法院获悉,2006年7月31日下午3:10,Rampton沿红色海岸的D'Aguilar高速公路驾驶他的红色吉普切诺基,当时一名警务人员发现汽车行驶太快并在整个道路上交织。
该军官追赶,但未能赶上Rampton,后者的时速约为140 km / h。
追赶持续了几公里,Rampton驶入迎面而来的交通,并迫使至少一辆车辆驶离道路。
当Rampton驶入Delaneys Creek小学的停车场时,追赶结束了,他的六岁女儿正在那里等待被捡起。
警察逮捕了经过呼吸测试的Rampton,后者的读数为0.201%。
检察官马修·内森(Matthew Nathan)在法庭上表示,法医医务人员说,兰普顿发生车祸的可能性比系统中没有酒精的人高25倍以上。
辩护律师彼得·古德温(Peter Goodwin)告诉法庭,他的委托人没有超速的借口,只是他迟到要接女儿。
Forno法官也完全取消了Rampton的驾驶执照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