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利福尼亚一家上诉法院称,一名妇女在福特探险者号翻身后瘫痪,有权从汽车制造商处获得8260万美元(合8920万美元)的赔偿。
福特汽车公司对该裁决提出上诉后,美国最高法院要求第四地区上诉法院对案件进行复审,理由是尽管该车辆的设计符合联邦安全标准,但仍在受到惩罚。
贝内塔·比尔·威尔森(Benetta Buell-Wilson)于2002年1月在圣地亚哥东部的一个州际公路上开车,当时她转身避开金属物体,失去了对1997年探险家的控制,后者四次翻滚。当屋顶在脖子上塌陷并割断脊椎时,两个孩子的母亲腰部瘫痪。
陪审团最初判给Buell-Wilson 3.69亿美元(4亿澳元),其中包括2.46亿美元(2.66亿澳元)的惩罚性赔偿,但法院两次裁定赔偿额。
上诉法院周一批准的8260万美元(8900万澳元)包括惩罚性赔偿5500万美元(5900万澳元)。
最高法院希望上诉法院确定其裁决是否符合最高法院先前的裁决,该裁决推翻了烟草案中的7,950万美元(合8,600万美元)的惩罚性赔偿裁决。